案 件 成 果
| 控罪 | 三项性侵犯罪指控(《刑事法典》第271条) |
| 法院 | 安大略省法院(多伦多) |
| 结果 | 就一项袭击罪(第266条)认罪,获判有条件释放 |
案情背景
我们的当事人是一名22岁的国际学生。在她第一个学期开学后的数日内,因一个涉及饮酒的夜晚,当事人被控三项性侵犯罪。事发经过的大部分内容有一名独立证人目击。被控之后,当事人返回了其母国。

面临的障碍
Jake 花费大量心血,为当事人整理并建立了一份完整的材料,全面呈现其过往的个人经历与人生成就。在与检方及法官就案件处理方式进行多次会商后,检方同意当事人就一项袭击罪认罪,并获判有条件释放——这意味着当事人不会留下犯罪记录。
然而,认罪程序通常要求被告人亲自到庭出席,而当事人的签证申请长期延误,法院当时已在考虑签发逮捕令。
Jake 随即准备了一份管辖权申请,请求准许当事人在加拿大境外以视频方式出庭,完成认罪及量刑程序,所依据的是2022年《刑事法典》修订案(S.C. 2022, c. 17)所引入的视频出庭条款,包括第714.6条及第715.22条。该申请确立了法院的管辖权,打破了僵局。
最终结果
当事人就《刑事法典》第266条项下的一项袭击罪认罪,各项性侵犯罪指控均被撤回,法院判处有条件释放。只要完成缓刑监管期内的各项条件,当事人将不会被定罪、不会留下犯罪记录,也无需登记为性犯罪者;同时也避免了本会彻底断送其重返加拿大可能性的入境不予受理后果。
对于非加拿大籍的当事人而言,定罪与释放之间的差别绝非程度之分,而是在这个国家有无未来的分别。
每一宗案件均取决于其自身的具体事实。既往案件结果并不构成对任何未来案件结果的保证或预测。为保护相关方的隐私,本文已略去可识别身份的具体信息。本文为英文原文的简体中文译本,仅供参考;如中英文表述有出入,以英文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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