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SL 第一次来到我们办公室时,SL 面临着一个相当复杂的形式案件,其中包含以下刑事指控:
- 两项持武器袭击罪 – 《刑法典》第 267(a) 条,
- 八项性侵犯罪 – 刑法第 271 条,
- 两项窥淫癖罪名 – 《刑法典》第 162(1) 条,
- 两项袭击/窒息罪 – 刑法第 267(c) 条,
- 三项强行监禁罪 – 《刑法典》第 279(2) 条。
在仔细和 SL交流 并浏览 SL 与检控方证人之间的短信后,沈律师发现了许多不一致之处,这些不一致之处对证人向警方陈述的真实性产生了重大影响。 通过与检察官谈判,沈律师成功说服检控方撤销了对 SL 的所有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