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v DR —— 警方非法逮捕导致所有指控被撤销

DR 是一名承包商,他经常在 Facebook Marketplace 上向他人购买工具。在被捕当天,他夜间前往一个停车场,目的是向他在网上认识的人购买工具。在停车场时,一名警官驾驶一辆无标志的便衣警车出现。不知出于何种原因,该警官决定直接撞击卖家和 DR 的汽车来堵截他们。这次撞击对 DR 的汽车造成了严重的损坏。

撞车后,警方逮捕了 DR,并盘问他在停车场里做什么。DR 告诉警官他正在买工具。随后,警官告知 DR,他因涉嫌持有被盗财物(违反《刑法》第354(1)条)以及贩卖犯罪所得财物(违反《刑法》第355.2条)而被捕,尽管当时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这些工具是被盗的。

DR 告诉警方他要求与律师通话。然而,警方直到两个小时后才安排 DR 与律师通电话。

沈律师审查了警车的车载录像以及拍下停车场画面的安防监控录像。随后,沈律师向检控方(The Crown)和法官指出,该警官是在没有合理理由(reasonable grounds)相信发生了任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就进行了逮捕。此外,警方在逮捕过程中使用了过度武力。最后,警方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落实 DR 获得律师协助的权利。

最终,检控方同意撤销所有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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