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反转】R v. W.B.:面对性侵与袭击指控,证据揭穿捏造,当庭无罪释放!

W.B.与投诉人签订了一份投资协议。W.B.拖欠了发给投诉人的欠条还款。 

在事件发生当天,投诉人出现在W.B.的停车场,要求W.B.上她的车,讨论债务偿还问题。W.B.进入投诉人的车后,她开始涂口红。涂完口红后,投诉人开始亲吻W.B.,同时对W.B.说她正在遭受性侵。 

W.B.下了她的车,开始跑向自己的车。投诉人追赶并阻止W.B.离开。此时,投诉人用手机报警,并开始抓挠自己的脸、脖子和胸部。 警察到达时,投诉人的脸、脖子和胸部有多处抓痕。此外,她的衬衫也被撕破。 因此,W.B.被控性侵 – 《刑法》第271条,袭击/窒息 – 《刑法》第267条,袭击 – 《刑法》第266条。 

在仔细检查W.B.的手机后,沈律师发现了一段10秒的视频片段,显示投诉人在W.B.的车外拨打911,报告性侵事件。当时,她身上没有任何抓痕,衬衫也没有被撕破。 此外,沈律师发现了大量短信记录,显示投诉人在所谓事件发生前几天曾发短信给W.B.,称她将利用警察让他陷入“大麻烦”。 

在庭审交叉盘问中,投诉人作证称,她在车内遭到W.B.的性侵。她进行了反抗,W.B.抓伤了她的脸、脖子和胸部;此外,W.B.撕破了她的衬衫。她随后在车内拨打了911。W.B.跳下她的车逃跑。她追赶W.B.并阻止他离开。 

当被质询视W.B.手机频显示她在车外拨打911,且身上没有任何抓痕或衬衫被撕破时,投诉人无法提供逻辑上合理的回答。当进一步被质询显示她有明显捏造动机的短信时,投诉人同样无法提供逻辑上合理的回答。 

审判法官决定在庭审中期完全撤销此案,W.B.被判所有罪名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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